ZHA-XP-20180005山田(惠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网上信息公开
2019-07-17 来自: 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930
【建设单位】 | 山田(惠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山田(惠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地理位置】 | 惠阳区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项目简介】 | |||||
山田(惠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4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林雨霏,注册资本200万(香港元),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地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楼下村,主要从事硝基漆、环氧漆、丙烯酸清漆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量约150吨。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金玉、邹钦标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8.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黄经理 | ||
【采样、检测人员】 | 周振球、黄通、邓炯明、刘向葵等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8.8.6~2018.8.9; 2018.10.30~2018.10.3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黄经理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乙二醇单丁醚、游离二氧化硅、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其他粉尘、噪声。 本次工作场所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显示,除用人单位车间1投料工位、调色工位、三辊机工位二甲苯CSTEL超标外,其余各岗位化学毒物检测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要求。根据本次复测结果显示,整改后用人单位车间1各超标岗位二甲苯检测浓度均低于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所测得各工种/岗位的噪声强度(LEX,W)暴露值均低于85dB(A),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补充措施: 1. 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检查轴流风扇和局部排风罩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不能正常运行时及时维修或更换。 2.建议用人单位在分散机岗位操作时及时盖上搅拌盖,使搅拌操作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进行;及时开启生产车间各岗位局部排风设施,使局部排风装置起到有效作用,从而减少化学毒物的逸散,控制作业场所内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 3.现场调查时,发现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防毒口罩,针对这一现象,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现场管理,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自主佩戴,养成一进入作业场所立即佩戴好防护用品的习惯。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应由员工本人签收、领用,并将领用记录保存归档。 4.建议用人单位给接触有机溶剂员工配备防化学眼镜。 | |||||
【技术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论】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