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YP-20200122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龙门县龙潭镇大贞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公开

2021-01-29  来自: 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87

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

【建设单位】

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ZHA-YP-20200122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龙门县龙潭镇大贞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惠州市龙门县

联系人

袁佩锋

【项目简介】

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龙门县龙潭镇大贞加油站(以下简称“大贞加油站”或“该公司”)惠州大贞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608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位于龙门县龙潭镇土湖村新田小组,法定代表人为谢永康

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1324-52-03-0616272020723)进行建设,其总占地面积为2169m2,在红线图内(即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辅房、加油罩棚、站房、埋地油罐其中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4个,分别为130m392#汽油储罐、130m395#汽油储罐、150m392#汽油储罐、150m30#柴油储罐,油品总罐容为160m3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柴油折半计算,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V=135m3属于二级加油站。

【现场调查人员】

黎伟胜、李帅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1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袁佩锋

【采样、检测人员】

资料类比

【采样、检测时间】

资料类比

【建设单位陪同人】

资料类比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汽油、柴油、乙苯、正已烷、戊烷、己烷、庚烷、辛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夏季高温等。

结合类比企业,拟建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结合各单元生产工艺分析其职业病危害风险水平,本报告认为拟建项目在落实拟设置的防护设施及采纳本报告相关建议的情况下,能将各单元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接触限值要求。拟建项目若能将项目拟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保障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能满足国 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期拟建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

建议建设项目完成后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议在炎热的夏季,应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工作时间,尤其需长时间露天作业时应避开正午高温时间段

【技术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论

技术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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