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XP-20190093惠州市双信达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信息网上公开
2019-09-09 来自: 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952
【建设单位】 | 惠州市双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双信达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地理位置】 | 惠州大亚湾 | 【联系人】 | 张主任 | ||
【项目简介】 | |||||
惠州市双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4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邓卫东,注册资本508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塘布村,主要生产、销售丙烯酸氨基清烘漆、环氧烘漆、硝基清漆、聚酯树脂清漆、丙烯酸漆稀释剂。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金玉、薛艺彬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3.1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主任 | ||
【采样、检测人员】 | 陈华强、江延霆、卢韬、李琪伟等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9.3.20~2019.3.25; 2019.5.14~2019.5.1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主任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 酮、环己酮、丁醇、乙二醇单丁醚、滑石粉尘(总)、滑石粉尘(呼)、二氧化钛粉尘、炭黑粉尘、噪声、高温。 本次工作场所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显示,除用人单位生产一车间三辊机工位二甲苯CTWA、CSTE及生产一车间操作员二甲苯个体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各工种/岗位化学毒物检测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复测结果显示,整改后用人单位生产一车间三辊机工位等二甲苯及操作员、研磨工个体二甲苯均低于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次测得各工种/岗位的噪声强度(LEX,W)暴露值均低于85dB(A),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根据作业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生产车间各岗位8h噪声等效声级、每周40h等效声级均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 根据检测结果,用人单位高温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但因为检测时间为非高温季节,高温检测结果仅供参考。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补充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检查轴流风扇和局部排风罩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不能正常运行时及时维修或更换;生产期间及时开启生产车间各岗位局部排风设施,使局部排风装置起到有效作用,车间内物料及时密闭,从而减少化学毒物的逸散,控制作业场所内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现场管理,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自主佩戴,养成一进入作业场所立即佩戴好防护用品的习惯。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应由员工本人签收、领用,并将领用记录保存归档。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急救药箱配置清单完善急救药箱。并做好登记,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确保紧急情况下药品充足。 4.建议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监护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相关资料永 久保存。 |